捐赠信息


法学院发展综合基金

作者:   来源:      发布日期:2024-05-31   浏览:

用途:

(一)奖学奖教类

用于设立专项奖学金、助学金、奖教金(包括对优秀管理岗干部、优秀班主任及科研优秀奖、教学优秀奖的奖励等)。

(二)科学研究类

依托学校强势工科背景,发挥学院师资优势,链接校友与社会资源,合力拓展学术创新,推动产学研合作。

(三)环境提升类

用于校友之家、教工之家、科创基地、学生社区、文化阵地、学院办公室、实验室的修缮改造等。

(四)庆典活动类

包括本科办学65周年庆典系列活动、纪念画册、纪念品、学院文创产品制作等。

(五)校友工作与社会联络

用于校友联络、校友活动的组织和社会联络等。

(六)实物捐赠类

包括图书资料、教学科研仪器设备、交通工具、通讯影像音响器材、办公设备、字画或其他物品。

(七)校史资料类

包括学校、学院各个办学时期的有纪念价值的音像、图片、文字、实物等校史、院史材料。

(八)其他

根据捐赠者意愿设立的其他项目。


项目联系人:陆老师    020-87083100


捐赠方式:

1、线上扫码;


2、银行汇款方式:

户名:广东省广东工业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

帐号:38610188000279400

开户行: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

* 通过转账汇款方式捐赠的,请在转账单上备注:捐赠人姓名+联系方式+捐赠用途。


捐赠鸣谢

您的捐赠将获得衷心鸣谢:

1.根据捐赠者意愿,捐赠将以适当方式进行公开鸣谢。

2.捐赠者将获得捐赠证书(含电子捐赠证书),并根据捐赠者意愿,开具合法有效的公益事业捐赠抵税票据。

3.大额捐赠,可举办捐赠仪式,设立以捐赠人姓名或团体命名的奖助基金;对于捐赠的工程项目,可铭刻捐赠人姓名以资纪念。

4.在国家法律、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准许的范围内,学校与捐赠单位成个人建立友好合作关系,按照互惠互利的原则,同等条件下优先享有开展合作、共建等权利。

5.单笔捐赠不少于项目造价的三分之二者,根据捐赠人意愿,经学校同意后,捐赠人可取得项目冠名权。